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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 novembre 小城往事听了一遍《有没有一首歌会让你想起我》,被这句歌词打动了:我们都活在这个城市里面,却为何没有再见面,却只和陌生人擦肩。
我不是被“我们都活在这个城市里面,却为何没有再见面”打动的,却是被“却只和陌生人擦肩”打动的,这于情于理都说不过去,唉,怎么才能解释清楚呢。
以前我们的寝室是个好地方,那是个又大又破的房子,你看,果然很不错吧。更妙的是它有个很大的阳台,阳台正面着楼下的一条路(这不是废话么?),我那时候经常一个人趴在阳台上看着下面,有时候我会看看远一点的楼房,有时候看看天,有时候看看河水,不过有的时候,我还是会看看路上的行人,行人主要是学生,我看着他们行走在两个方向上,经常会在两个人交会的时候产生莫名的激动:他们是问好,还是拥抱,还是热吻?还是装作没看见,还是开骂,还是互殴?我对擦肩而过的人们投以热情的目光,幸亏他们没有看见,不然会当我是神经病,或是色狼。我那时候还会拎一张马扎坐在阳台上,这样我就除了天,什么也看不见了,我就开始胡思乱想,我保证我想出了很多美妙的故事和诗句,不过这种思想就好像发生在半醒的睡眠里,一睁眼,什么都忘了。
所以你明白了吧,我对擦肩而过的陌生人们抱有狂热的幻想。然而,这些狂热还是缘于我对每个城市的寄托啊,每当我看见两个陌生人冷漠的面孔,急促的步伐时,我真希望我是他们中的一个,然后尴尬的站在另一个的对面,成为某个待在楼上的人关心,或者漠视的对象。
前天和蓓蓓讨论了一些关于我们的爸爸妈妈的事,我们感慨他们在糟糕的时代中的奋斗与受挫。我对蓓蓓说,这些东西应该写下来,免得让后人,甚至我们这一代人都忘记。我想,我们真的应该不断的记录我们能够回忆,感想,或者经历过的事情,这对我们的先人和后人都是多大的安慰和遗产啊,我以前就想写一篇小说来记叙我的童年与少年,标题是《小城往事》,可惜我还不具备写小说的能力,我一定要尽快完成这第一步的记录。 14 novembre 写完它你住在哪里,
我的朋友。
你在昨天的街上,
何处行走。
你精神可好,
我亲爱的。
你后来有多少,
悲欢离合。
你想家么,
我的同学。
你见到了同乡,
可说方言。
你去旅游么,
我的亲人。
你有没有旅伴,
度过夜深。
你在看书吧,
我的孩子。
你喜欢小说,
还是历史。
你没有电话,
我的伙伴。
你应该有吧,
煲到很晚。
这是今年写的小诗,没有写完,收尾很草率,把它再贴出来一次,自勉一下。想找点顺手的词来用,还是很困难啊。你看,能用的称呼,听着舒服点的都用了,平常大家关心的事情,倒是有许多还没有问到,不过写出来联想好像差了一点,嗯,你吃过了么/我的邻居/你今天的菜里/有没有鱼。哈哈哈哈哈。我的邻居,其实还可以。
我想,写不完也不能强求吧,不过努力找灵感,最后万一有收获,当然很不错,试试看。 就叫藏宝海湾刚才SWB想弄个博客,我说你弄啊,他说,我的MSN空间早就有了,叫贫瘠之地,注定里面不会有东西的;我说,那你再弄一个,就叫藏宝海湾。我觉得我起的名字很俗,当然了,SWB的更俗。
我昨天去了趟闵行校区,其实挺方便,一车就坐到了。那个校区不算很大,我估摸着,比老区大不了多少吧。不过我不认识路,无目标前进,觉得路还是很长,而且地上几乎没有人,我说的是地上,因为人都在老远的地方,在地平线上模模糊糊的动。我喜欢这样的地方,因为很安静,不过是荒原式的安静。所以我更喜欢我们对面的地盘,也很安静,而且有人息。
我出来的时候坐在人行道沿子上等车,对面牛气冲天,把徐汇校门依样画葫芦的在本校对面盖了一个,我回头,看了一下几片玻璃瓦上,胶水粘上的一个名字,我觉得莫名其妙。当时气氛挺不错,秋天,我看着对面的几座楼,激动的想,这里是我向往过的地方呢,可是我有个毛病,经常气氛很好,而我又很激动的时候,我就想放屁。我想,我是不是低等人类呢。
然后我想,我一定要把这个不雅的放屁写进文章里,以显示我写的不是某哈佛天才女博士所谓的“少年小说”,这话有语病,我来解释一下,我不会写小说,可是该女博士这个词是适用于小说的,我想不出怎么改一下,我这样照搬,也不是完全不可理解,女博士所谓“少年小说”是指《红楼梦》,说该书只能欣赏美而不能欣赏丑,思想比较幼稚,当然更有“成年小说”,即女博士大力推崇的《金瓶梅》,因为美丑并茂,所以档次更高。我觉得我写东西,有时候还在刻意避免使用联想不甚舒适的词汇,昨天意识到自己的奇妙状态后,觉得正是写作转型的大好时机。实话说,敲键盘之前还犹豫了一会,最后狠心下了,有如鲠在喉的感觉,便尽快想象下文以求摆脱,唉,看来揠苗助长不行,我想,肯定是因为我全文还没达到成年的水准,放屁二字才会显得扎眼,也可能我本来能达到,今天霸王硬上弓,结果才比较难堪,我说服自己接受了后一种说法。
SWB如果开了博客,说不定还挺有意思的,他观点不多,不过说法不少。至于“成人”的标准,我看他没有问题,他写出“成人小说”,我可不稀奇。如果是“成人博客”,我觉得我给它起的名字还不错,就叫藏宝海湾。
04 novembre 以猪之名我这人是真正的人来疯,看到畅爷这两天笔耕不辍就手痒,还不喜欢自己的blog了,觉得挤在一起有劲,美其名曰:夫妻老婆店。
我对畅爷有两点最为敬服:一是为人,二是为文。以前我一直觉得其人更胜一筹,这几天读着读着就觉得自己还是缺乏慧根,以前居然就没看出这字里行间的灵性来。畅爷谈到自己的诗,我应该是比较忠实的读者之一了。并有幸见到过散佚之前的精选集《绝畅》,不想一语成谶真成了绝唱了。哈哈,假文酸醋的。
地球人都知道畅爷的这些诗都是写给一个女孩的。对于我来说能和畅爷走到一起很大程度上也归功于这些诗。记得第一次被畅爷感动是看到他的散文里,写自己在楼下黑暗里默默注视着女孩家的灯光依依不舍的句子。那时的我各方面状况都很糟,对一切都不相信,也不被认同。这次久违的感动让我触到心底残存的一丝温暖,不由得像一条将沉的船向这一星火光驶去。我是那么喜欢听畅爷半是自嘲半含感叹地说着自己为女孩寤寐思服的故事,因为畅爷的叙述是那么戏剧性,更因为这故事后面埋藏的一颗最真的心。那扇窗口温暖的光,那些独自徘徊的夜,那些没有寄出的信,那些写在练习本上的诗;还有那些被哄笑声模糊了的记忆,和被拒绝的手揪痛的心。我像畅爷一样喜欢上了这个女孩,深深的着迷,并且固执地认为她是世界上最重要的人之一。我渴望能见到她,和她说话,欣赏她的妩媚丰姿。直到她已经离开这个城市,我沉寂了一会儿,突然觉得像歌里唱的那样--the city is so empty.
最大的遗憾是时至今日也没有机会把这些诗念给她听,也许永远没有。然而这也许也是最好的遗憾,因为沉默让这些生命中最初的玫瑰已经变成一种最坚定的信仰,那就是——对爱的信仰。 我以前写诗我现在想起来,我以前有过一段有诗的日子,那是我从高一到高三的三年,我写了七个笔记本的诗,还给自己编了一本精选。这七个本中我觉得写的最好的一本丢掉了,那本精选也倒霉的丢掉了。
我的诗写得不好,因为我不知道怎样写诗,我那时候急切的想写一些东西,可是我的语言关未过,我就尝试用写诗来锻炼自己对语言的感觉。到后来,我发现写诗很划算,因为不要写太多的字,不用怎么叙述,解释,就可以表达自己的想法,同时还让人觉得,还有其它隐藏的想法。同样划算的是,写诗让我获得了雕琢语言的成就感,不管这些雕琢是多么稚嫩,总对我将来驾驭语言有一点推动。
我现在想起来,那真是好极了的日子。那时候,经常是在晚上,我喜欢把一张干干净净的,从练习本上撕下来的纸在桌子上铺好,然后试着调整自己的情绪,把汹涌,杂乱无章,或者绵软,难以捉摸的情绪归纳一下,把大部分无益于调动语言的情绪克制下去(由此可见,通过语言关是多么困难),然后充满着期待和不安,哆哆嗦嗦的用笔开始写。我会默念想出来的句子,想想怎么样写出来更有归纳性,更押韵。我那时候好像不在乎什么格式,对押韵倒是控制很严,这当然是因为我不知道有什么样的格式。等我反复念好了,觉得文笔顺常,气息通达,就会工工整整的在练习纸上写下一句。大多数时候,我每篇的第一句诗都是这样诞生的。很少的时候,我也会有特别的灵感,会下笔数十行。这样的时候很少,我实在难以驾驭语言啊!
然后,等我写完一句,或者三四句,我的习惯是改变一下思想的氛围,看看能不能在更轻松的氛围下,完成一篇的写作。毕竟,上文的那种写法,工于心计太多,需要有一点自然的灵感和语言,才能赋予整篇一点穿透字纸的力量啊!我往往能有这种灵感,这得益于我敏感的体验白天的经历,我的语言也往往跟的上,因为我也在努力阅读小说和古诗作品。凭借着这点本事,我能够写完一首四行一段,总共四到五段的诗了。我写完之后,有时候会反复默念,有时候觉得很好,很得意,就心满意足的开始做别的事情。
看,这些简单的方法,都是我自己想出来的。我没有得到任何直接的写作指导,这让我觉得非常自豪。我在三年的时间里坚持着我的写作,我写的有标题的诗有252首,虽然不算多,可是我极其珍惜的把它们一首一首的抄在笔记本上,说起抄写,也是很有意思的!
我平常喜欢在一页一页的纸上写诗,等写到三四十张纸的时候,我就去买一个装祯还算好的笔记本,开始一首一首的往上抄。那是我最快乐的时候,我觉得我是一个真正的诗人。我抄诗的时候抄的很急,尤其是刚开始新的一本的时候,看到后面漫长的空白页,就觉得火急火燎。没想到我做一件自己最喜欢的事情,也还是如此急功近利啊!这样的结果就是一本诗集,前面的抄写还算工整 ,后面就纯粹是鬼画符了,我的字本来就很难看,再一急,写出来的堪称极品。即便如此,每当完成一本集子,我还是会迫不及待的去拿给我那时候最信任的几个,在当时被我引为知己的几位朋友阅读。我其实也得不到什么真正的评价,不过别人阅读我的诗,我觉得非常快乐。后来我给自己编了个精选(我真是很有想象力),我觉得我的破字会玷污这一史笔,就请我那会抄篆书的同桌代抄,我现在想想,这可是不小的人情啊。我请了我的两位好朋友给我写了序言和后记,其中一位还给这集子起了“绝畅”的名字,我以前的一个同桌,在封面上留下了结集的日期。这些人分别是TT,YF,WZQ和YY,他们为这有趣的工程做出了最多的贡献。
我终生的遗憾将是,我从来没有把这两百多首写给一个人的诗,对着她朗诵半句,也从未让她读过一首。
而令我不再遗憾的将是,蓓蓓会一直陪在我身边,我会把每一首诗都念给她听,然后为她写一辈子的诗。 03 novembre 这是一篇妙文借宝地一用
我是个没长性的人,每次雄心壮志夸下的海口多半难有下文,写blog也是。以前每每出于虚荣,还要憋出几篇酸腐小文,博得老师嘉奖。现在写了也没人看了,就彻底丧失动力了。起初还想重操旧业,写点灵性的文字,暗有沽点才女之名的想法,谁知我们家老畅结交得最多的就是才女。更加暗无天日是,他还有一挚友,小妹妹青春无敌,古灵精怪,才华横溢,居然还与我同姓,看来“才女”一途是不通了。于是想走“美女”路线,奈何我本来就生的先天不足,肤如黄腊、眼如绿豆。最最让人肝肠寸断的是我家老畅的初恋情人长得貌若天仙,胜过关之琳,堪比梁咏琪。“美女”路线更是前途艰险。另辟蹊径,考虑'淑女形象,没想到我家畅爷最最知交的一位红颜知己就是一位旷世淑女,兰心蕙质,好似圣母下凡。几番志短气挫,倒也静下心来,反正就是这么个挫人,倒也心安理得了。就是又懒又馋,就是又笨又憨,就是又老又丑,还懒得倒持。言下之意是,我就这么着了,看你怎么办。现在老畅对我已经以“猪”相称,大喜过望,这说明我只要履行猪的职责就行了。
完了,本来准备抢块地来写写的,现在猪性犯了,又懒得写了,还是多吃多动,多动多吃为妙。。。
01 novembre 送给耀爷今天偶然看了耀爷留在QQ空间上的作品,全文摘录如下:
总认为自己很坚强,
有时却很伪装, 看秋叶飘落, 面无动容,心却感伤. 总认为自己很果敢, 有时却很彷徨, 听别人迷惑, 嘴上诸葛,实在慌张. 总认为自己很深刻, 有时却很虚晃, 说人生苦恼, 东指西划,莫可名状. 总认为... 有人在后面跟贴,把如下的诗送给了耀爷:
天生我才必有用,千斤散尽还复来。人生得意需尽欢,莫使金尊空对月.
老夫聊发少年狂,左牵黄,右擎苍。锦帽貂裘,千骑卷平冈. 醉里挑灯看剑,梦回吹角连营。八百里风麾下炙,五十弦翻塞外声,沙场秋点兵. 我很感动于这位仁兄的心肠,只是我自己读这几句诗,却感受到异样的滋味:李白写诗的时候已经赐金还山,苏轼正在排遣着被贬密州的苦闷,而辛弃疾,甚至都没有来得及在词的末句掩饰自己的悲痛:可怜白发生。我在想,诗人们给我们留下一句佳句,承载了我们多少的梦想,可是对诗人自己,却是数不尽的悲伤。
没有一种伪装是成功者不曾使用过的,没有一种彷徨是伟大的人不曾经历过的,没有一种虚晃是通往自由之路可以避开的。这些是耀爷在作品中体现的灵性,也是我的感悟,我把它们拿出来和耀爷分享,算是送给他的勉励,也是对自己的鞭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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