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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mars 王朔这两天看了好多采访王朔的视频。王朔走红的那两年,我忙着看悲惨世界和战争与和平,连他的一个字都没看过。王朔沉寂了一段时间,像我这种没看过他的小说的人,都知道他沉寂了,可见他之前想必有不少话说。王朔最近接受了不少采访,号称王朔复出。蓓蓓买回了王朔的小说,拉我一起看采访王朔的视频。那些视频确实好玩,比采访别人的好玩多了。王朔的小说我刚刚开始看,很好玩。不过,也只是很好玩,不是特别好玩,不是极其好玩…
王朔有问题么?王朔当然有问题,王朔的问题是他全身都有问题,他对于每个人和每件事都有问题。这完全是字面上的意思,听起来相当不妙。王朔弄不清这一切都是怎么回事?这都是怎么回事?父母?时代?政治?朋友?爱情?这些玩意儿都是他妈的怎么回事?王朔神神叨叨的,满口操他妈,一肚大实话。
王朔去心理访谈,跟咨询专家说自己跟妈妈几十年过不好。王朔难受的要死。他需要的不是一次心理访谈,他需要定期去看心理医生,对他一点坏处都没有。王朔看好了,我们不就没小说看了?
王朔跟韩寒一样吗?王朔既不是韩寒的鼻祖,韩寒也不是年轻的王朔。王朔是假仗义真流氓,韩寒是假草根真精英。王朔是打狗棒,韩寒是盒子枪。王朔是人体炸弹,韩寒是洲际导弹。王朔一嘴现代京片子,韩寒一口上海普通话。
我们需要很多很多王朔,我们需要很多很多韩寒。王朔多一个,幸福的女儿就会多一个,韩寒多一个,幸福的女孩天晓得会不会多一个。 27 mars 后现代夜宵 2007-03-23 23:44:08四年以前,我从街上买到一张磁带。我有一个很好的随身听,所以我反反复复的听这张磁带,我的耳机不太好,所以听得太久了,耳朵就会很疼。这时候我把耳机摘下来,感觉到声音突然从世界消失的刺激。这一秒钟的刺激会激励我走到阳台上去。我在四年前的秋天买到了那张我本来有,后来弄丢了,而且丢了很久的磁带,所以我在阳台上看到了秋天的景色。我有时候还会在阳台上遇到我的室友,我要么不理他,要么搬张马扎跟他坐在一起,开始议论球赛和路过我们楼下的人。四年以前,我和我的室友,或者我单独一个人,在阳台上坐了一个下午,我看见我们对面的楼往下塌陷了几公分,树也长高了一点,我摸摸自己的头发,头发已经长到了脖子上,扎的我很难受。
我和蓓蓓讨论一些我不大懂的东西,我记得我们有时候走在草坪上,讨论文艺理论在二十世纪的变迁问题。有时候也会爬到树上去,讨论难以理解的哲学问题。我们无话不谈,有一次,有一辆自行车撞在我们的衣服上,龙头被撞歪了,我们掸干净衣服,检查自己有没有受伤,然后开始讨论萨伊德和东方主义,我那时候一点都不喜欢东方主义,我站在人来人往的大马路上,大声的说:
鬼扯的东方主义,再加上鬼扯的西方主义,那才完美呢。
蓓蓓也不喜欢。我们一起吃后门的饭馆,我吃了好几碗面条,把蓓蓓吓坏了,她问我,有没有吃到喉咙那里,我不明白什么意思。她解释说,东西吃的太多,就会漫到喉咙那里。我嘲笑她胡扯,她难过的辩解,我还是不相信,可是我说我没吃到喉咙那里,让她放心。我回到寝室很后怕,拿过镜子来对着喉咙拼命照了一气。
四年前那个秋天,我坐在网吧里,反反复复的听某一支歌。网吧里有很多人吃饭,空气油腻腻的,我的两只手的手指被油脂牢牢地粘在一起,我只能找老板借一块手巾,用力擦两只手,擦到满手还是油,不过勉强能动了。我这时候才发现眼镜已经完全被油糊住了,我只能从网吧里出来,找个有水的地方把它洗干净。我每次洗好眼镜,重新戴上的时候,都会觉得很舒服。在四年前的那个秋天,我从网吧里出来的时候已经是晚上了,我拿出手机,开始写短消息:
一起吃夜宵吧。
我忘记了写短消息这回事,就走回寝室去了。我路上经过了一片森林,阴森森的,什么动物都没有,也没有人。我莫名其妙,有点恼火的加快步子往寝室走。走到森林尽头的时候,有几个人在路上谈话,张望,我发现我一点不认识他们,就奔跑着逃走。我很快就回到了寝室,坐在我的椅子上。我把胳膊趴在我的桌子上,轻松的吁了一口气。我回来之后要把口袋里的东西都拿出来放在桌子上,我拿到手机,看到屏幕有点奇怪,我仔细一看,上面有条写好的短消息:
一起吃夜宵吧。
蓓蓓安静的躺在我的怀里,我安静的抱着她。我有时候会想一下今天我们谈到的问题。我以前知道的不多,蓓蓓每次说到一个新的东西,我都要仔细的听着,希望能听懂。我想问她今天想吃什么,可是她开始跟我说她昨天晚上做的梦,蓓蓓最近对弗洛伊德很感兴趣。我也很想知道,但是弗洛伊德太难懂了,我之前什么都不知道,根本学不会。我仔仔细细的听蓓蓓说,我觉得她说的对,但是有时候我会嘲笑她太教条了。蓓蓓指着马路上的汽车,我问她,你怕汽车吗。我很怕汽车,我小时候被汽车撞过一次,我还觉得汽车的车头灯那里像一张人脸。蓓蓓的脸上露出恐惧的表情,我停住不说了,把她紧紧地搂在怀里。我觉得她要哭了,她在我怀里抖得像一只猫。
我问她,今天晚上吃什么。她说,我要吃日本菜。我说我不喜欢日本。我们一起去吃日本拉面。蓓蓓让我吃芥末。我不知道是什么味道,就一口吃下去指甲盖那么大,我被冲得喘不过气来,赶紧吃了一大口面条。我说,这个东西是干什么用的。蓓蓓说,是蘸着别的东西吃的。我说,什么东西。
我在四年前用的手机,是一个我很喜欢的大盒子。我经常用它和我的同学发短消息。有一次,我忘了把收到的短消息从手机里删掉,结果那个大盒子就鼓了起来,比平常大了一倍。手机也会着急,如果我写完一条短消息,结果忘记了发出去,它就会急的出汗。在那个秋天的晚上,我回到寝室之后,发现口袋被浸湿了,我仔细的看没有夜光灯的屏幕,发现了一行消息:
一起吃夜宵吧。
我坐在椅子上,开始翻手机里的电话本,我很快翻到了号码,把消息发了出去。手机等回复的时候一点也不着急。它有时候站着等,有时候坐着等,有时候还边睡觉边等。在四年前,那个秋天的晚上,我的手机躺在我的桌子上呼呼大睡,好像没什么事情与它相干。过了一会,回复来了,它很不耐烦地冲我低吼了一声,其实,我本来没打算要吵醒它:
我把花瓶摆在书架上,效果是惊人的,气氛。
我有点愣神,不过我的手机看上去心安理得。我不想与它吵架。我躺在我的床上,睡了很久,直到第十天的早上,我的室友才把我叫了起来。 就是不肯写小说 2007-03-21 16:17:52Yolanda又有好文章。最近的有三篇好文。这一篇刚刚发表,标题就很吸引人,内容也是我感兴趣的,全文摘录如下。
谁来写顽皮
回家之前,在看杰克?凯鲁亚克的《在路上》,看书中所谓垮掉的一代,他们如何疯狂的追逐自己的“信仰”。也看到,我们的生活和文化如此的不同,如果真的有一本中国版的《在路上》也一定不会让全球文学界渴望的目光失望的。
事实上, 更多的年轻一代的中国人,不是像韩寒同学那样的,上学的时候一路闯红灯,最后却可以成为旗帜…… 更多的年轻一代的中国人,他们必须经历中考,高考的折腾,有的还要经历考研的折腾。 更多的年轻一代的中国人,尤其是男人,会选择学理,人们认为技术比理论更加“实际”。少说话,多做事,我们必须更加务实。 更多的年轻一代的中国人,是因为嫌贵,舍不得买iPod。更多的年轻一代的中国人,他们的信仰里面不只是自由和快乐,还有责任和善良。 更多的年轻一代的中国人,他们更加率性,他们自有主张。 更多的年轻一代的中国人,他们亦在路上,在奋斗,他们活的亦是妙趣横生,只是,他们不喜欢宣扬他们的主张,怎么办?谁来写他们的顽皮?谁能懂他们的主张? 如果是关于我们这一代的小说,我坚定地认为,应该由他们自己来写,他们的行为,没有别人想象中的那么保守,同时,他们的思想,却也没有别人想象中的那么开放。反正我是不肯相信所谓的设身处地的观察者的话的。不过这群人就是不肯写小说,他们自顾自地生活,嘴里还念叨着:“我就喜欢,你管得着吗?” Yolanda点出了许多问题,比一般人敏锐地多。这就是她拥有的,一般人没有的“设身处地的观察者”的能力,不知道她会不会承认,也许根本无需承认,就像她所说,她“就是不肯写小说”,她写的小说也一定离不开这个主题:
就是不肯写小说 拥抱我 2007-03-19 23:30:15最近一直在关注耀爷,刚刚听了野人花园的《拥抱我》,忽然很有感触。
我记得我那时最熟悉的外国歌手就是野人花园,我一开始最喜欢《圣莫尼卡》和《动物之歌》。前面一首很凄凉,后面一首很奔放。然后把专辑反反复复听过几十遍之后,就开始更喜欢《我需要你》和《拥抱你》。尤其是《拥抱你》,我那时候关上台灯,打开窗子,吸着刺骨的冷风,反反复复的听这销魂的曲子,音乐对我来说,就是这么简单。
那时候生活也很简单,对我来说,一天中最愉快的时候就是下课,我像一个真正的为情所困的人那样半倚着窗子,用眼角的光注视着我心爱的女孩,我有时候希望学校的广播会突然播放《拥抱我》,我就和她一起沉浸在那个销魂的曲子里,然后彼此用眼角的光交流着欲说还休的爱情。
那时候有许多幻想,也有很长的空虚,有许多悲伤,但是没有绝望,有许多诗句,也有伤人的言语,有许多懊恼,但是没有遗憾。那时候就是充满诗意的日子,那时候,我们都年轻的不知所措。
我希望我一直过那样的生活,那时候我不知道还有更美好的生活。但是即便在现在这样值得永远珍惜的生活中,我回想起那反复听《拥抱我》的日子,依然感觉不到一点羞愧和自责。我那时候做了无数的蠢事,但是我始终没有放弃,我的心情屡屡飘散,但是心路根本没有转向,我那时候就知道了,我愿意追逐我爱的人,我愿意像中世纪的骑士一样为她决斗。
但是我没有力量,我也没有办法,所以,我像一位在上一场战斗中负伤的骑士一样被光荣的从战场上抬下来,我的伤疤不是耻辱,而是光荣的徽记。我解甲归田,静静的创造着我的时代。
耀爷做了很多事,可是还不足以让他永不后悔,他的时代还没有到来,现在不是休息的时候。我把另外一首野人花园的歌词贴在这里,这是一首优美的歌,足以打动所有人心灵。
I knew I loved you before I met you
Maybe its intuition Somethings you just dont question Like in your eyes, I see my future in an instant And there it goes, I think Ive found my best friend I know that it might sound More than a little crazy But I believe... Chorus: I knew I loved you before I met you I think I dreamed you into life I knew I loved you before I met you I have been waiting all my life Theres just no rhyme or reason Only a sense of completion And in your eyes, I see the missing pieces Im searching for, I think I’ve found my way home I know that it might sound More than a little crazy But I believe Chorus A thousand angels dance around you I am complete now that I have found you Chorus Chorus 想象力丰富一点,再丰富一点,再丰富一点 2007-03-18 22:58:59刚才Yolanda问,你说我们现在写的这些东西,有文采吗。我说,挺有文采的。Yolanda问,什么是文采啊。我说,就是自由的思想。然后我补充,就是没有被教育体制扼杀的想象力。我觉得这说法虽然简单,也算说中要点。前两天蓓蓓去了一位印度裔名作家的讲座。该作家传达了一个对我们而言无比陌生的信息:全球文学界的目光正在充满渴望的注视着中国,世界各地的文学家,批评家,翻译家和出版商们都在每一次大型的中外文学交流活动中焦急而期待的翻阅新出版的中文小说,希望能从中发现足以带给世界文学以惊喜的作品。事实上,他们好像发现了几本拥有一定思想,有潜力形成某种思潮的作品,可是毕竟远远缺乏深度与力度。这位作家是在回答蓓蓓的提问时表达出上述的意思的,她鼓励蓓蓓尝试写作,现场的气氛十分轻松,而我并不认为这是纯粹的玩笑。
作家告诉我们的仅仅是一个事实,只不过我们这些不直接跟文学界打交道的人都不知道而已。中国的小说确实水准很低,而现在似乎已经低到谷底的地步。世界文学早已经走在了后现代的轨道上,层出不穷的新作品中,洋溢着的人生观令人叹为观止。没有宏大磅礴的叙事,没有坚定巍峨的信仰,相反的,是对解构以后世界无穷可能性的探索和对以往几乎一切价值的严肃的怀疑与审视。我们这些学生,号称是学文学的,但是居然读不到多少这样的作品,我最近读到的一本,还是弗朗索瓦丝·萨冈的小说集,这是在几十年前写成的,而中国的作家现在还写不出来。
说他们写不出来,意思就是他们还是能模仿的出来。事实上,这样的作品还真不少,只是全部令人不忍卒读。作家们到底在想些什么?他们为什么只能写出比生活还要低的文字呢?
生活着,却比生活还要低,这就是想象力的匮乏;囿于个人世界,却不思考个人存在的意义,这就是反省力的匮乏;置身于历史当中,却认识不到历史的存在,这就是历史感的匮乏。
想象力呢?想象力哪里去了?被十二年的教科书学习消灭了。反省力呢?被疲劳而忙碌的生活消磨了。历史感呢?被盲目的学习和生活摧毁了。世界文学在等待中国的加入,可是中国的作者们似乎一点也不着急,看起来,他们自有一套完整的制造不入流的小说的流程,而且至少在目前,这套流程在中国还相当有生命力。 点名游戏 2007-03-15 23:12:08被老大点到了,听起来可不是那么好玩……
规则
一、被点到名字的要在自己的博客上写下答案,并且将这几个题目传到其他七个人,还要到这七个人的博客上留言通知对方“你被点名了”。
二、这七个人要在博客上注明是在哪接到的题目,并且再将题目传给其他七个人,让游戏继续下去,不得回传,被点名的人将得到大家的祝福,并且所有美丽的愿望都会在不久以后得以实现。 各位不见得一定要遵守。我先来回答一下问题。
问题
1.2006你最开心的事是什么?
结婚
2.2006年最难过的事是什么?
记性不大好啊…火箭队连败? 3.2007最大的心愿是什么?
跟BB一起在英国
4.最大的愿望?
有个儿子…… 5.如果现在可以让你随心所欲去旅行,你想去哪?
以色列。不过不大安全,那就冰岛。
6.你最满意自己身体哪个部位?与别人初次见面你会先注意他(她)哪个部位?
右手,投篮有准头。脸 7.失眠过吗?你用什么办法对抗失眠?
有。不睡觉。 8.会不会做饭?你希望你的伴侣(OR未来的伴侣)会做饭吗?
会。随意啊,反正没我做的好吃。
9.你最想做哪个动画片角色?为什么?
孙悟空。丫力气大。
10.在你心中我是怎么样一个人?
老大啊
11.如果可以重来,你最想改变的是什么?
一点不改变 12.觉得自己是个自恋的人么?
是 13.爱人爱到怎样的程度才算是超过爱自己呢?
爱到我爱BB的程度 14. 你理想的伴侣应该具备什么样的品质?
像个女人 15.谈谈你最近在听的音乐吧
原来爱情这么伤,还有一些昆曲 16.你会出于什么样的理由结婚? 或者出于什么样的理由单身?
我爱她。绝不单身。 17. 你是一个比较平稳的人还是可能作出一些出乎寻常举动的人?
我希望成为后者
18. 你计划什么时候结婚?(可以给个时间段^_^)
老子已经结了
19. 想象一下,十年以后你最珍惜的事物可能会是什么,工作,家庭,朋友,闲暇,学习的机会?
全部都是很重要的东西
21. 你们相信自己可以改变一切吗?(20哪去了?)
相信。当然实际上不可能
22. 你还生活在过去吗?
过去即现在
23. 爱情中最重要的是什么?
爱情 24. 道是何物?德又是何物?
不知道。不过我知道道德不是个好东西 25. 你对于永远的定义是什么?
世界无限大 6. 大四毕业之后你想干什么?最留念的人是谁?如果有同学会,你来吗?
我已经要出国了。最留念的是我的室友。我会组织同学会的
27. 你最欣赏我的哪点特质?最讨厌我的哪个方面?
有老大的架势
架势太足
28. 06年度你心中最欣赏的人是谁?
BB,以及很多人 29. 你最想定居的地方?
家里,只要在家里就好了 31. 你觉得自己是偏理智还是偏感性?
感性 32. 2007年有什么打算?
享受在英国的旅行
33. 你觉得自己最大的缺点是什么?
力气不够大
好像要加一个我的问题,我的问题嘛
34. 你打算去看奥运会吗
被我点到的人是:BB,Yolanda,423,联联,小巫婆,Spring和五虎上将
你们有空答么?…… 14 mars 篮球场边的水泥座位和圆锥形的酒心巧克力我那时候每天放学要去提心吊胆的打一会篮球。我生怕我妈冲进球场把我抓住,所以半场斗牛的时候,我其实无心恋战。一会琢磨着该跑到哪个位置去接球,一会又心神不定的朝球场进门的方向张望。这样我的失误就很多,在场上几乎没有什么贡献。不过我有一群极出色的队友,所以我们也几乎不输球。我记得我那时候只能勉强打一个小前锋的位置,可以在三分线内溜空位投篮,保持着五成左右的命中率,也可以在面对松懈防守的时候勉强突破,不过动作既夸张,命中率也很低。我不能低位单打,不能面对与自己身高差不多的防守队员投篮,不能在接到球后想出帮助队友得分的传球线路,不能组织,不能投三分球,不能有效为队友做挡拆。我实际上就是一个很瘦的射手,只能靠投机倒把的跑位投篮,实际上,要不是我的队友能用强力突破吸引包夹给我机会,我就只能给他们添无数的麻烦了。我的防守还可以,只要对方身体条件不是超出我太多,我还能勉强应付。这样,我就在会打篮球的男生仅有五名(包括我)的本文科班坐稳了主力位置。我的队友给我综合评了五分,评语是“不求有功,但求无过”,他们给我选的必杀技是“夸父追日”,就是一个动作极其夸张难看的上篮。
不过有的时候,我也能安心的在放学之后打球,比如我妈哪天突然允许我打球了(没理由的,不允许我打球也没理由),或者出现重大教学事故,导致本班最后一节课上不成,我就可以舒舒服服的在球场上活动一下,那时候的感觉真好。不过最好的感觉还是中间休息,或者打完要走之前休息的时候,我坐在球场边上的水泥座位上,感觉着下午四五点钟的太阳和风,把我带到一个我最理想的意境中:我疲惫而安静的坐着,我的朋友们在附近运动或者交谈,我爱的女生在离我几步远的地方跟我打招呼,然后坐在我旁边,听我随便说说今天的比赛。我多年之后从蓓蓓那里得知一个我本来大概就知道的事实:打篮球的男生其实对女生一点吸引力都没有。男生们固执的以为他们的一身臭汗和远远谈不上漂亮的动作可以让他们显得无比优雅而性感,而对此丝毫不感兴趣的女生们此时正避之唯恐不及的迅速从球场外走过。这大概是中学时代男女生间最大的误会之一。唉,我那时候舒服的仰着头,希望在过去的女生中发现她的身影,现在看来,我把自己那个糟糕透顶的形象略做隐藏,说不定效果还好些。
我前一阵又吃到了酒心巧克力,是一个号称住在澳大利亚的女人假惺惺犒劳我们的。那东西极其难吃,不由得让我由衷怀念小时候吃过的酒心巧克力。那些巧克力用彩色的纸包上一层,外面又用塑料皮扎起来,看上去很豪华。巧克力就更豪华了,因为不仅有巧克力,还有酒。那些来源可疑的勾兑酒精,被包裹在名为代可可脂的黑色甜食里,实在让我觉得世上难有第二样这么刺激的美味。它们的形状是圆锥形,我那时候也见过做成小酒瓶形的,我不喜欢,因为里面的酒太少了。我爸妈很少给我买这东西,他们应该觉得,代可可脂对身体健康的影响已经十分可观,那些该死的劣质酒精就更不用说了。有时候我也会强烈要求他们给我买,他们就妥协了,而我也往往主动做出妥协,是真的,没有任何人要求我妥协,但是我觉得,一个强烈的要求会压缩我余下的要求实现的空间,我就主动放弃它们了。
我这两天又买了一次酒心巧克力,是小酒瓶形的,很好吃。我只买了一点点,到现在还没吃完。我现在舒舒服服的坐在电脑面前写这篇乱七八糟的文章,我今天实在太累了,我面对比我矮半头的防守队员,几乎把每个位置的进攻动作都演练了一遍。 9 mars 爱国者我最近有的一个疑问是,我们爱的国家到底在哪里。如果一个国家只要政府不要社会,如果一个国家只要权力不要公平,如果一个国家只要国民生产总值不要国民,这个国家在哪里?是脚下广阔而贫瘠的土地?还是我们脑中一厢情愿的故乡?
每当我有这种感觉:国家可以抛弃我,而我不可以背叛国家时,我就感到强烈的自责与愤恨,我为背叛这个想法而羞耻,可是当我想到,操纵这个虚幻国家的那只手可以毫无理由的结果我的性命,我就在瞬时间丧失对她的一切眷恋。
然而瞬时间过后,我就会用以前从陆谷孙教授那里听来的名言勉励自己:当雅哈谢克被问及为什么不愿意居住在国外时,他说,我虽然热爱那里的民主和自由,可那些是那里的人民创造的。相比较而言,我还是更喜欢布拉格那些阴暗的小巷和徘徊在上面的苦难的灵魂。
只有这样,我才能短暂的在最高也最渺茫的星空里救赎自己,当我不再为声嘶力竭的辱骂“卖国贼”的人们感到担忧的时候,我的心才能获得一时的平静。 8 mars 半场阵地战中大前锋核心战术与中锋核心战术的比较假设一队组成为得分后卫,组织后卫,小前锋,大前锋,中锋,以中锋为核心展开半场阵地进攻。面对一对一防守,组织后卫可利用大前锋或中锋掩护,在切入三秒区前将球传入弱侧或切入三秒区后分球。若球传到弱侧,弱侧球员可选择利用空位投篮或将球再度传入内线,未担任掩护任务的内线球员可选择强行进攻,也可将球再度传出外线,试图三分进攻。若组织后卫切入三秒区后分球,则接球队员往往拥有更大自由空间出手投篮。
在这一过程中,需要充分利用中锋的体重及高度优势,因此一般由中锋担任高位掩护,将防守队员从各个位置吸引到中锋附近,或拉开防守队员,使中锋不必应对包夹。
假设二队组成为得分后卫,组织后卫,小前锋,大前锋A,大前锋B,以大前锋B为核心展开半场阵地进攻。面对一对一防守,大前锋B可以直接在高位接球,或再次传球,或出手投篮,若再次传球,则一般选择将球交还组织后卫,试图从高位撤回低位继续寻找机会,或选择将球交给大前锋A,寻求篮下强攻机会,并准备二次进攻。小前锋与得分后卫将获得较大的出手空间,因为防守队员大多数时候在组织后卫第一次将球交到大前锋B手中时就实行包夹。
在这一过程中,需要充分利用大前锋B移动速度快,攻击范围广的优势,利用大前锋B在高位附近的威胁破坏防守队员的防守体系,大前锋A将更多承担掩护无球队员跑动及利用空档内线得分或制造犯规的任务。
在面对联防的过程当中,中锋核心战术将赢得更多的外线机会,而大前锋核心战术将制造更多的内线突破。可以说,两种战术的效果在伯仲之间。 6 mars 那些食客我们家的客人就不能叫食客了,因为我们家那时候不是开饭店的。不过Yolanda这一提醒,我还真想起不少那时候在我们家吃过饭的人,我还高兴的发现,那时候我对这些人充满善意和好奇,我因为无法知道在一上午做出六到七个人的吃食是如何辛苦,就孜孜不倦的期望家里能有客人来,我充满羡慕的看着他们大嚼饭桌上似乎比平常稍微丰盛的菜肴,并甚至想用笔纸记录下他们在饭桌上,与我的爸爸妈妈之间,那些在当时经常让我充满遐想的好笑谈话。
他们全部都是爸爸妈妈的亲戚和熟人。早先时候,我摸不清楚有些人为什么会得到我们的招待。我不认识他们,他们对我虽然友好,却不像另一些人那么客气。在我的意识稍微完整一点之后,我记得来吃过最多的人是一帮老师。他们有的是爸爸妈妈的同学,有的是他们的合作者,大部分两者都是。这些人身份虽然单一,性格也确实各异。有一个很好喝酒,头一天在饭店,我爸爸因为和他不熟,没好意思冲着多灌。此老兄酒瘾难耐,顾不得温文尔雅,吃完干饭之后奋力而小心的把剩下的大半瓶酒揽到面前,面带尴尬。我爸恍然大悟,从此以后每顿晚饭必至少上上好白酒一斤,多则不限。
还有一个年轻人,好像姓王。人极好,上课一流,对各类家务也是行家里手。他还没到帮我们家洗碗拖地抹窗子,但是帮我们解决了不少电器方面的小问题。他对我也好,说话慢速,而且注意听我说话。我对他却不是最喜欢,印象也远远不是最深,在《尼罗河的惨案》里出现的台词:男人对那些对他们太好的女人总是不好。完全可以改作,小孩对那些对他们太好的大人总是不好。 这不好中充满了对未知事物那危险的好奇。
这些老师们的境遇虽然天差地别,但总体来说,外部形象还比较统一,也还算相当正常。不过也仅仅是外部而已,几顿饭吃下来,有些人就原形毕露,其中不乏相当数量的色鬼。有一男老师相当好色,不过往往需要酒壮色胆,而另外一人色胆就直接包天,我那时候虽然远非小型正人君子,对于后者的行为也确实看不上眼。我现在想起来,是觉得他好色的根本毫无技术含量,或者更抽象一点,根本毫无美感。可见我骨子里绝非柳下惠。相对色鬼而言我反而更讨厌酒鬼,我前面提到的那老师颇有豪气,而且确实有量,堪称酒豪。而少数酒鬼就让我厌烦透顶,原因更加简单,他们无论是撒酒疯还是闷酒疯,在我看来,一律是狗屎一摊,臭不可闻。色鬼加以改造,还有些制造气氛的潜力,酒鬼是彻头彻尾的破坏者,甚至连热闹的气氛都制造不出来——他们乱作一团,毫无章法,你的所有心情全部用在担心他们的返程,哪里顾得上大大的取乐一把?
那些老师里面少有酒鬼,我记不清身份的各色人等中就确实有不少。这些人光怪陆离,我那时候想不通他们可以坐在我们家的饭桌上吃吃喝喝,胡吹海侃。不过他们数量既少,来的次数也有限,大多数时候,我都是心情愉快的享受着大于三个人吃饭时候的那些菜式,稀里糊涂的听者大人们之间的鬼话和他们经常的对我的正面评价。我对他们确实充满了好奇,他们一定知道我很好奇,而如果他们那时候乐于细听我的想法,他们就会惊讶的明白,我最好奇的事情,其实是大人们,为什么可以吃下这么多的东西。
为了向本文灵感的来源Yolanda致意,本文以《那些食客》一文的结尾为结束:如果不曾发生那些故事,多年之后,你我相见,应该是一种单纯的亲切;有了这些故事,多年之后,你我相见,应该也还是这种单纯的亲切,但我却倔强地喜欢着,后面一种单纯的,亲切。 5 mars 乡愁前一阵子从蓓蓓那里学到一句名言,原文不知道,意思是,一个人即使坐在家里也能感受到乡愁。这真是一个顿开茅塞的提醒,让我明白了平常阴天里,看到大楼里的灯光时那些莫名其妙的情绪到底是什么回事,那是无时不在,无处不在的乡愁。
而且又有哪个地方不会被我寄托一点乡愁呢?这样看来,乡愁就更不止是家乡一地的专属。我小时候去过一次合肥,前几天回老家过年经过这地方,隔着车窗,又感觉到对这里的莫名其妙的留恋。我从没在合肥停留超过一个星期,怎么会这么痴迷这里?我仔细的想了一下,发现这样的情绪以前竟然也常有,比如我听到我的同学去合肥念书的时候,或者我那同学从合肥回来的时候。而我稍微的一回忆,很快就找到这案子的肇始:我很小的时候去过一次合肥,在我的记忆里,清晰的记着当时我是如何惊讶于那些闪烁这么多霓虹灯的大街。其实那也不过就是一条街,现在看来,当然小的很。我那时候走进了这街中的一家商店,被庞大数量的玩具惊呆。而我中意的是一把塑料大刀,它看上去很坚硬,不像那时候流行的玩具刀剑,剑身软不叮当,毫无质感。这个华丽的印象带给我的影响如此之深,我对此深感惊讶。
乡愁还可能被寄托在我根本没去过,或者没见过的地方。我们家有一本影集,从我小时候就有了,我不记得里面的照片,但是我记得那个封面,天哪,我记得那么清楚。那是一幅国外的街景图,色调是绿,景色是夜景,画面左边的楼房,和中央的一辆双层客车一样,灯火通明,旁边还有一些小汽车,也都开着灯。我在很早的时候,每次看到这个封面,心里就有难受的感觉,好像我刚刚离开这个地方,每天每夜都想着要回去。
直到现在,我还痴迷于车水马龙的街道夜景。当我回到灰蒙蒙的上海天空下,心情激动的注视着许许多多灯光时,我已经自然的将这个充满过客的地方当作了自己的家乡。
2 mars 原来爱情这么伤我那时候不喜欢阴天和雨天。在人前我装傻充愣,或者说,自以为自己在装傻充愣。晚上一个人躺在床上的时候,就不在乎如果这样死掉的话,脑子里那些可怕的想法会不会带给我一个可怕的来世。我上大学之后,晚上还有这样的习惯。什么习惯?我来告诉你,就是躺在床上,用被子把自己裹成扭七歪八的一条,或者夏天的时候,就扭成那样。你要是没有这个习惯,你当然不能明白盖着被子,和不盖被子在这里有什么区别。你要是有,那你接着下来会怎么办呢?把自己裹好之后,你小样是猪一样的睡了,还是狗一样的乱叫?我那时候是怎么样的,我刚才也清清楚楚地告诉你了,我胡思乱想一气,足够让我就算活着,也立刻下地狱。我一身大汗,被单湿得一塌糊涂。不过这总比只有一块湿掉要好。这些汗都来自我的脊梁。“汗未尝不发背沾衣也”就是这个意思。除了受宫之外,你想知道我还在想什么么,你这个渎神者?
我现在一再的跟蓓蓓说我喜欢阴天和雨天,一半已成事实,一半也在说服自己。比如今天的天气,我就很喜欢,因为不冷不热;比如有些时候天一下子变阴,我也很喜欢,因为会反衬出一些甜蜜的乡愁;还比如很亮的阴天,就是暴雨来之前的那种,我就更喜欢了,因为充满了骚动的刺激。但是如果是梅雨季节的那种持续数十天不阴不阳,不见天日的阴雨天,就会考验我新得的心境。我试着慢慢的躺在床上,带着对一些人或者一些事的想念慢慢睡着。当我想念什么的时候,这你肯定也深有体会,我就能不顾一切的睡着了。比如:
原来爱情这么伤
比想象中还难
泪水总是不听话 幸福躲起来不声不响
太多道理太牵强 道理全是一样
说的时候很简单 爱上后却阵脚大乱
你看看,安静下来是多么容易的一件事情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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